- 索 引 號:QZ04906-3000-2025-00008
- 備注/文號:前政〔2025〕15號
- 發布機構:泉港區前黃鎮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2
各村委會,鎮機關各辦站所:
2025年我鎮共承辦區五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26件、區政協五屆四次會議政協提案42件、鎮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9件。現將辦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壓實辦理責任
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以下簡稱“建議提案”)是政府系統依法履職、接受監督的重要體現,也是回應群眾期盼、改進工作的重要舉措。要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將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納入年度重點任務。嚴格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抓、承辦科室具體辦”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辦理臺賬,實行清單化管理,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檢查,對各個環節和各項任務定人員、定時限、定標準,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辦理任務。
二、嚴把答復質量,提高辦理質效
(一)嚴格時限要求。區五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和區政協五屆四次會議提案交辦日為2025年3月31日,辦理期限為3個月。辦理工作實行獨辦、分辦、會辦(主協辦)工作責任制,協辦單位應在交辦后1個月內將協辦意見書面送交主辦單位,主辦、分辦、獨辦單位須在2025年6月30日前辦理并正式答復代表、委員或提案者。對個別確需延長辦理時間的建議、提案,相關承辦單位要報經區人大代表工委、區政協提案委同意,并向建議或提案領銜人說明情況后,可適當延長辦理時間,但所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
(二)規范辦理流程。一是嚴格辦理類型。建議提案答復時,答復文要按問題的解決程度,用“A、B、C、D”標出辦理結果(標注在答復文首頁右上角)。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的,用“A”標明;所提問題正在解決或列入規劃逐步解決的,用“B”標明;所提問題因目前條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決的,用“C”標明;所提問題留作參考的,用“D”標明。二是復文簡練精準。答復時內容要實事求是、條理清晰,應嚴格按照統一規范行文格式答復建議、提案人。答復應以單位正式文件打印,文號編“函”字號,標題要規范,如《關于區××屆人大××次會議第××號建議的答復函》(見附件4-5),應署名分管領導(可打印)、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答復日期,并加蓋單位公章。三是標明公開屬性。答復函和協辦意見函均應注明公開屬性,按有關通知要求和程序,加大建議、提案復文公開力度,除按照有關規定不宜向社會公開的以外,對涉及公共利益、社會廣泛關注的建議、提案,原則上都要公開答復全文。
三、深化溝通協商,增強辦理實效
辦理過程中,各承辦部門要堅持“兩見面、三結合”的辦理制度,堅持“先溝通、后辦理”,加強與代表和委員的溝通聯系,采取“走出去”或“請進來”的辦法,與建議或提案者聯系和座談,聽取意見,說明情況,共同探討解決問題的辦法,將溝通交流貫穿到辦理工作全過程,做到辦前有征詢、辦中有溝通,辦后有反饋。凡是建議、提案提出的問題能夠解決的,要積極予以解決;因條件限制暫時難以解決的,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解決;確實不能解決的,要實事求是地向代表、提案人說明情況,取得代表、提案人的理解與支持。
附件:1.泉州市泉港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代表建議責任分解表
2.泉州市泉港區政協五屆四次會議提案責任分解表
3.前黃鎮第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責任分解表
4.人大代表建議答復格式
5.政協提案答復格式
6.2025年區人大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反饋表
7.2025年區政協提案辦理情況反饋表
泉州市泉港區前黃鎮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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