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4109-0100-2025-00006
- 備注/文號:泉港民〔2025〕17號
- 發布機構:泉港區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30
各鎮人民政府、山腰街道辦事處,區大眾公交有限公司、東宙墓園有限公司、殯儀館:
一、免除對象及項目
第一類對象:具有泉港區戶籍的城鄉困難群眾(包括: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流浪乞討人員)和縣級公安機關開具允許火化證明的無名遺體,死亡后按殯葬法律法規進行火葬,免除全市統一的8項殯葬服務費:1.普通遺體火化費300元;2.遺體接運費400元(殯儀車輛接運費200元、收尸接尸含殯儀館內二道運輸200元);3.遺體接運專用尸袋費10元;4.價值200元以內的骨灰盒(1個);5.骨灰寄存費1000元(10年);6.遺體冷藏存放費90元(3天內);7.普通紙棺350元(1個);8.殯儀館內普通守靈廳(優惠后價格)2250元(3天)。在免除上述8項外,增加1項設備租用(租冰棺)220元(1天),合計4820元。
第二類對象:第一類以外的其他我區戶籍居民(含出生后尚未登記戶口的嬰兒),死亡后按殯葬法律法規進行火葬,免除遺體接運費400元(殯儀車輛接運費200元、收尸接尸含殯儀館內二道運輸200元)、遺體火化費300元、1年內骨灰寄存費100元、遺體冷藏存放費90元(3天內),合計890元。
以上免除基本殯葬服務項目收費發生變動的,按照區殯儀館公示的價格核定標準執行。
二、辦理程序
(一)凡符合第一類對象的,經辦人到區殯儀館辦理火化手續,提交相關材料,經區殯葬事務服務中心入駐殯儀館窗口工作人員根據民政局社會救助股提供的城鄉困難群眾名單審核后,在結算殯葬費用時由區殯儀館直接免除相關費用。
(二)凡符合第二類對象的,經辦人到區殯儀館辦理火化手續,提交相關材料,經區殯葬事務服務中心入駐殯儀館窗口工作人員審核后,在結算殯葬費用時由區殯儀館直接免除相關費用。
(三)無名尸體經縣以上公安機關公告確認,并出具允許火化證明,經區殯葬事務服務中心入駐殯儀館窗口工作人員審核后,根據服務項目及據實費用,區殯儀館直接免除。
三、資金安排
1.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所需經費從2026年起列入區民政局年度財政預算。
2.區殯儀館在費用免除的次月10日前,填寫《泉港區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結算清冊》附上當月相關申請表并做好存檔工作,隨時接受紀檢、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年終統一報財政部門核算。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是殯葬改革工作的重要任務,是實現基本殯葬服務普惠化、均等化的必要舉措。各相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把這項惠民舉措擺上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落實到位。
(二)加強政策宣傳,提高群眾知曉率。各鎮(街道)、區殯儀館要加大惠民政策宣傳力度,切實提高群眾對政策的知曉率,讓惠民殯葬政策落地見效,讓群眾感受到更多的安全感、獲得感。
(三)明確責任,抓好落實。民政部門負責跟蹤、督導區殯儀館關于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免除工作的組織實施,嚴把審查關;財政部門負責加強基本殯葬服務資金管理,做好資金撥付、資金保障等工作。
(四)密切配合,加強監督。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工作協調機制,相互銜接、相互補充。建立聯合督查制度,定期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免除過程中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免除費用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并依法對相關人員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其它事項
本文件自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原實施的《關于發放文明治喪基本殯葬服務費的通知》(泉港民〔2020〕7號)文件中規定的文明治喪殯葬服務費1000元/例予以取消。
附件:1.泉港區城鄉居民基本殯葬服務項目免除申請表
2.泉港區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結算清冊
泉港區民政局 泉港區財政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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