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4402-0000-2025-00015
- 備注/文號:泉港自然告〔2025〕8號
- 發布機構:泉港區自然資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9
泉港自然告〔2025〕8號
經泉港區人民政府批準(泉港政地〔2025〕30、39、46號),泉州市泉港區自然資源局(以下簡稱掛牌人)決定公開掛牌出讓3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況及相關要求
1.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地塊編號 |
土地位置 |
用地 面積 |
土地用途及出讓年限 |
規劃指標 |
競買保證金 |
起始價 |
加價幅度 |
投資 強度 |
畝均 稅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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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率 |
建筑系數(密度) |
綠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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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
前黃鎮前燒村、尚學路西側。 |
4000平方米(折合6畝) |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文化用地,出讓年限50年 |
不大于2.2 |
不大于40% |
不小于30% |
37萬元 |
182萬元 |
5萬元 |
/ |
/ |
2025-SM002-A |
泉港石化工業園區南山片區范圍內,侖埔路南路東側、火炬區西側、通港路北側。 |
193093平方米(折合289.64畝) |
三類工業用地-化學原料和制品制造業,出讓年限50年 |
大于等于0.7且小于等于1.5 |
不小于40% |
不得安排非安全生產必需的綠地,嚴禁建設脫離工業生產需要的花園式工廠 |
1715萬元 |
8574萬元 |
5萬元 |
350萬元/畝 |
25萬元/畝 |
2025-M001 |
山腰街道海濱村、驛峰中路東側、禹化衛生用品公司項目南側。 |
6986平方米(折合10.48畝) |
二類工業用地-紡織業,出讓年限50年 |
大于等于1.45且不大于3.0 |
不大于40% |
不得安排非安全生產必需的綠地,嚴禁建設脫離工業生產需要的花園式工廠 |
59萬元 |
294萬元 |
5萬元 |
270萬元/畝 |
20萬元/畝 |
2.3幅地塊要求在簽訂《交地確認書》之日起12個月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36個月內竣工。
3.3幅地塊用地范圍和規劃設計控制條件詳見泉港自然〔2023〕165號、〔2025〕53號、〔2025〕132號及相關紅線圖。
4.環評、產業類型等要求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二、競買人資格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符合產業類型的境內外公司、企業(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按要求繳納足額保證金的,在規定的期限內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競買人應當單獨申請,不可聯合申請。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受讓人,不設定保留價。
四、報名、實地踏勘及競價辦法
(一)競買申請的報名起始時間:2025年4月30日8時至2025年5月27日17時。
(二)掛牌交易期限:2025年5月19日8時至2025年5月 30日17時。
(三)網上交易系統接收、確認數據信息的時間以系統服務器自動記錄的時間為準。繳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 5月27日16時整(以掛牌人收到款項的時間為準)。
(四)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掛牌的方式進行。競買申請人登錄“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注冊登記,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個工作日內經核實后,發給網上交易競買號、初始交易密碼,以及由5位字母隨機組成的識別號,獲得競買資格,在規定的期間內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網上報價和競買等。
競買申請人注冊提交的文件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其及時補正,并重新審核確認;競買申請不符合規定條件的,通知其不予受理,并具體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在5個工作日內退還競買保證金。
(五)競買人初次報價可等于或大于掛牌起始價,之后每次報價必須比當前最高報價遞增一個加價幅度以上的價格。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六)競得人應根據交易規則、交易須知或系統提示,在成交公示后5個工作日內持有關材料到掛牌人處辦理簽訂《成交確認書》,競得人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的,不影響掛牌成交結果的法律效力。
五、其他事項
(一)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掛牌成交后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定金抵作地價款,競得人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交清出讓地價款。其他競買人未競得用地的,我局在發出《成交確認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不計息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但工業用地預申請人不按規定參加競買的,其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2025-SM002-A、2025-M001號地塊競得人與掛牌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前,須分別與園區管委會、山腰街道辦事處簽訂投資強度和畝均稅收等相關指標的《泉港區工業建設項目投資監管協議》。
(三)競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 1 ‰的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申請人繼續履約;在約定時間滿一年未動工建設的,有權機關按照有關規定對該宗地征繳土地閑置費,直至無償收回閑置土地;具體規定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條款規定為準。
六、注意事項
申請人在提交注冊信息資料前,須詳細閱讀《福建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規則》《福建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服務協議》《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須知》以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和有關法律法規,熟知公告內容、掛牌時間、網上交易時間、網上交易宗地信息、交易條件、宗地交易須知、加價幅度等內容。
競買申請人注冊信息提交后,視為對服務協議、交易規則等掛牌出讓文件以及宗地現狀無異議,同意接受掛牌出讓文件的約束并承擔相應的責任。申請人對掛牌出讓文件有疑問的,可向我局土地儲備中心咨詢;對宗地現狀有異議的,應在網上注冊提交競買申請前向我局提出書面意見,咨詢電話:0595-68110006,聯系人:林先生。
七、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的有關具體事宜,詳見本次掛牌文件。
八、我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泉州市泉港區自然資源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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