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區交通運輸局是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一、主要職責
(一)組織、協調推進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統籌區內公路、水路行業發展,協調鐵路、陸島交通碼頭建設,建立健全與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適應的制度機制,優化區內交通運輸主要通道和重要樞紐節點布局,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公路、水路行業發展和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負責全區道路、水路運輸與其他運輸方式的銜接。組織編制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公路、水路行業發展規劃,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與管理,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區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參與擬訂并組織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三)承擔全區公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編制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參與轄區內鐵路、港口建設及改造項目的有關事項。協調指導推進區內重點交通工程建設,按規定負責公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公路、陸島交通碼頭等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四)承擔全區道路、內河水路運輸管理及市場監管,協調鐵路運輸,負責全區道路運輸管理。負責全區運政、地方海事、路政、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等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執法隊伍建設等工作。
(五)組織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指導全區城市公交、出租汽車等行業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區漁業船舶的檢驗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七)貫徹執行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相關投融資政策。研究提出交通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編制區級交通運輸部門預決算草案并組織預算執行,按規定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區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協調工作,負責全區道路、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區域內內河水上交通和內河交通安全監管責任,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區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內河船舶污染防治。
(九)指導全區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公路、水路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公路、水路交通運行情況,開展有關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指導全區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受區政府委托負責多邊和雙邊政府間有關交通方面的涉外工作;按規定做好交通系統對外和對臺港澳有關工作。根據分工,做好交通運輸領域和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全區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區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檢查、指導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決議、指示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機關會務、文電、機要、保密、計生、檔案、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和后勤行政管理工作。組織、協調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綜合治理、績效考評等工作。負責機關政策和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編制區級交通運輸部門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負責局機關及其所屬單位財務和政府采購、清產核資、國有資產等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創建及行風民評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干部職工的素質教育和理論學習。貫徹執行交通行業投融資政策,按規定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核撥工作。
(二)工程建設股。貫徹執行國家關于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編制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公路行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區公路、陸島交通碼頭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編制全區交通基礎設施年度投資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區重點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有關工作,審核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負責全區公路建設市場的監管工作,協調公路建設項目設計、招投標、施工、交工驗收等,組織公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負責全區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協調工作,負責公路標志標線管理工作,參與全區涉路行政審批。承擔公路投資、新建改建農村公路指標任務,統籌“四好”農村公路建設有關工作,指導鄉鎮和村委會(居委會)開展公路建設和養護工作。按規定負責公路路產路權的管理工作。負責區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按規定負責全區國防交通工程建設有關工作。
(三)安全監督股。擬定區級公路運輸、內河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負責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負責全區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監督交通企業的安全生產。參與交通行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時處置、協調突發性安全事件。負責統計上報交通運輸行業事故報表。依法組織或參與區內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交通行業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及教育培訓工作。
(四)運輸管理股(政策法規股)。擬定并組織實施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規劃,參與擬定交通運輸總體規劃和現代物流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實施運輸樞紐、公交站點、農村客運場站規劃、布局和建設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經濟運行情況的綜合監測分析,承擔有關統計和信息發布等工作。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指導、協調道路、水路運輸及其他運輸方式的銜接,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區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交通行業科技、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區交通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和自主創新和推廣工作。負責區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區交通系統對外交流工作。參與區交通戰備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
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法治宣傳教育。負責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組織編制權責清單和事權劃分。負責重大決定審核和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工作,承擔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工作銜接。
(五)行政審批股。貫徹執行交通運輸行政許可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交通行政、公共服務事項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駐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設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審批體制改革、政策咨詢和信息發布工作。牽頭組織人員做好現場勘察工作。
系統黨委及其辦公室。負責交通系統黨群工作。
機關黨支部及辦公室。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及有關規定設置。
三、下屬事業單位
(一)泉港區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貫徹實施國家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有關道路、水路、內河運輸的方針、政策、法規;協助交通主管部門規范管理道路、水路運輸市場,促進交通行業發展。
(二)泉港區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負責組織開展全區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全區道路運輸經營、道路運輸相關業務、路產路權保護、貨物超限運輸、內河水路運輸及內河水路運輸輔助業務、內河通航水域秩序、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負責組織查處全區交通運輸市場行業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組織協調重大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任務及跨區域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安全監管工作,協助或參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和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完成依法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泉港區農村公路建設服務中心。貫徹執行農村公路建設與養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擬定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計劃并組織、協調實施;配合主管部門指導鎮(街道)開展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質量管理和路產路權保護工作,組織對農村公路養護質量進行檢查和評定,負責農村公路養護人員的技術培訓;擬定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資金補助方案,協助有關部門對補助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區公路數據庫管理與維護,負責農村公路建設與養護的統計、信息、宣傳工作;負責組織搶修水毀或其它自然災害破壞的農村公路及橋涵等設施,確保公路安全暢通。
四、辦公地址;
泉州市泉港區南山中路30號
五、辦公時間
辦公時間: 8:00-12:00,15:00-18:00(夏令時)
8:00-12:00,14:30-17:30(冬令時)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六、聯系方式
電話:0595-68110306
七、負責人姓名
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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