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我局共接到1件投訴舉報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受理0件。2025年2月份共辦結0件,辦理中0件。情況如下:
泉港區 |
2月情況 |
辦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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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理 |
受理 |
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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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不受理件情況公示
序號 |
舉報編號 |
舉報內容 |
不受理原因 |
1 |
250208350505010352 |
家門囗,河道污染很嚴重,村民已經反應多次一點也沒解決 |
經與舉報人電話聯系確認,河道污染主要來源于上游幾家規模以下養豬場排污造成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生態環境部門負責規模以上養殖場監管,而根據《福建省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備案管理辦法》第六條,畜禽規模養豬場為豬存欄250頭以上,所以根據《泉州市農業農村局機構職能》第十三條規定“......依法對本市農業資源保護、農業生產污染防治以及對農業生態環境造成直接污染或者破壞的行為實施監督管理......”,規模以下養豬場由農業部門進行監管。經與您電話聯系,您反映的規模以下養豬場污染,建議向區農業部門(聯系方式:0595-87987628)或12345便民熱線進行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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