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宅基地未建房(已批未建或房屋倒塌)如何補償?
答:
經認定手續有效的未建宅基地(如已批未建、房屋倒塌或僅有基礎),按批準面積每平方米補償 200元。
若符合“一戶一宅”政策且在本項目范圍內無其他自建房,可額外獲得批準面積 1.8倍的購房獎勵,但人均最大面積不超過 70㎡。
2.問:宅基地上有已建房屋的,如何補償?
答:
整宗宅基地按 100元/㎡ 統一補償,不再區分已建和未建部分。
3.問:多次被征遷的房屋是否有額外補償?
答:
屬于政府回撥地安置的房屋(僅限原征遷人本人建設):
二次征遷增加 30元/㎡;三次征遷增加 50元/㎡。補償費按實際丈量面積計算。
4.問:企業廠房被征遷如何補償?
答:
貨幣補償:按市場評估價補償,但不享受住宅類的補助和獎勵。
停產停業補償:按廠房面積 12元/月·㎡ 計算,一次性發放 6個月(征遷前已停產的不補償)。
搬遷補助:按廠房面積一次性發放 4元/㎡。
5.問:商品房或集資房如何補償?
答:
可參照同類住宅補償標準,但土地價值(樓面地價)和公共設施需單獨評估;
若對補償有異議,可選擇按市場價評估,但不再享受方案中的補助、獎勵及保障政策。
6.問:新增人口能否享受安置政策?
答:
可以。在 2025年8月31日前,因婚育或女方嫁入的新增人口,可享受同等安置政策?,F役軍人、在校大學生等臨時遷出戶籍的人員,仍可享受補償安置。
7.問:外嫁女兒家庭能否納入安置人口?
答:
可以。若女兒全部外嫁且戶籍不在征遷范圍內,可指定一戶女兒家庭(含女婿及外孫子女)納入家庭人口認定范圍。
8.問:逾期未簽約或騰空房屋有何后果?
答:
超過規定動遷期限未簽約或騰空的,取消所有補助、獎勵及保障政策。
9.問:征遷房屋的面積和補償價值如何確定?
答:
由專業測量機構實地測量面積,并委托評估機構按方案標準評估補償價值。
10.問:已享受過購房獎勵的家庭,本項目還能享受嗎?
答:
不能重復享受。自2017年6月1日 后已享受區內購房獎勵等政策的家庭,本項目不再重復享受;但未足額享受的,可按“多項目統籌”補差。
總結:本方案通過分類補償、購房獎勵、新增人口認定等機制保障被征遷人權益,同時明確制約措施確保政策執行效率。建議被征遷人及時了解政策細則,配合完成簽約及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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