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出臺的背景及目的?
答:2023年,福建省和泉州市先后出臺《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通知》(閩政〔2023〕7號)、《泉州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落地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3〕13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培育壯大高新技術企業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3〕14號)等政策文件。2024年12月,我區公布《泉港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告》(泉港政規〔2024〕4號)文件,根據文件精神,由區科技局牽頭對《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港區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發展促進科技成果落地轉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泉港政規〔2024〕2號)進行修訂,經過相關程序后,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泉港區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發展促進科技成果落地轉化的實施意見(2025年修訂版)》。
制定出臺《泉港區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發展促進科技成果落地轉化的實施意見(2025年修訂版)》(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旨在通過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支持企業科技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落地轉化,進一步優化我區科技創新環境。
2.問:申報對象及范圍
答:申報對象及范圍為2024年1月1日起,已經依法取得認定,且正常經營的企事業單位。
3.問:主要優惠政策有哪些?
答:落實科技特派員認定扶持獎勵、落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加快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支持科技創新平臺和專家工作站建設、鼓勵申報國家、省級科技獎、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公共服務平臺、補助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平臺、獎勵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落實科技項目配套補助。
4、問:實施意見有效期到什么時候?
答:《實施意見》自2025年2月8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港區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發展促進科技成果落地轉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泉港政規〔2024〕2號)同時廢止。今后如國家、省、市調整相關政策或出現其他現實需要,按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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