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4906-1200-2025-00018
- 備注/文號:前政〔2025〕54號
- 發布機構:泉港區前黃鎮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30
為做好我鎮2026年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登記和基金征繳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參保繳費和待遇享受時間
(一)集中參保繳費期:2025年10月20日—12月31日。從2026年1月1日起開始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二)延長參保繳費期:2026年1月1日—2月28日。在此期間參保繳費的,從繳費之日開始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三)參保補繳期:2026年3月1日—12月31日。2026年3月1日(含)后參保繳費的,除新生兒、醫療救助對象、當年退出現役的軍人等特殊群體外,參保人員須等 3 個月固定待遇等待期過后方可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對于自2025年起未連續參保的人員,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25〕3號)執行待遇等待期和變動待遇等待期修復政策。
二、籌資標準
2026年各級財政補助標準不低于700元/人(2025年670元/人),個人繳費標準為400元/人(2025年400元/人)。其中: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補繳的,按400元/人標準繳費;2026年7月1日起補繳的,除新生兒、醫療救助對象、當年退出現役的軍人等特殊群體外,按個人繳費金額和財政補助金額之和繳費。
三、參保范圍及減免對象
(一)參保范圍
(二)減免對象
四、繳費渠道
(二)線下繳費渠道。可在辦稅服務廳窗口、自助辦稅終端、部分農商銀行柜面、普惠金融點等就近辦理。
(三)家庭共濟代繳。通過“泉州醫療保障”微信公眾號、“閩政通”APP、“福建醫療保障”微信小程序等辦理家庭共濟代繳醫保費,共濟代繳時間為2026年6月30日前。
(一)加強宣傳引導。公民有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和義務,各村要將城鄉居民參保登記、組織繳費、宣傳引導工作納入日常重要工作議程,特別是要加強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的宣傳引導,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廣泛宣傳參保登記、繳費流程和財政補助政策,準確解讀基本醫保政策,提升全民參保意識,樹立基本醫保互助共濟、責任共擔、共建共享的理念。要加強輿論監測,做好群眾疑難問題的解答解釋工作,合理引導群眾預期。
(二)強化考核考評。基本醫保參保納入各村年度績效考評內容,各村要按照全民參保、全戶參保的原則,履行屬地管理責任,集中時間、集中人員、集中精力,推進基本醫保參保擴面工作,確保基本醫保參保率達到上級指標要求,鎮衛計辦要定期通報參保工作推進情況,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三)明確工作獎懲。
1.時序進度安排。至11月31日前,參保率(以任務數為基數)應達到50%以上;至12月31日前,參保率(以任務數為基數)應達到100%以上,轄區居民實現“應保盡保”,參保率達100%。
2.2025年度新生兒參保工作。
至12月31日前,新生兒參保人數應占出生人數96%以上。
3.推進工作措施。實行周通報月總結制度。每周五對各村完成情況進行通報,并視工作整體完成情況及上級安排部署加密通報頻次。
4.通報結果運用。至11月30日前參保率達50%以上的村按參保人數1.5元/人給予經費補助;參保率達到60%以上的村按參保人數2元/人給予經費補助;參保率達到70%以上的村按參保人數2.5元/人給予經費補助;至12月31日前參保率達90%以上的村,且新生兒參保人數應占出生人數90%以上,按參保人數1元/人給予經費補助;參保率達95%以上的村,且新生兒參保人數應占出生人數95%以上,按參保人數1.5元/人給予經費補助,參保率達100%以上的村,且新生兒參保人數應占出生人數96%以上,按參保人數2元/人用于參保擴面和工作人員補助、績效獎勵。每月綜合排名倒數后三名且未按時序完成進度的村予以全鎮通報批評。至12月31日前未完成區級考核指標且綜合排名倒數第三名的村,村主干及具體分管人員本季度績效不得評為優秀;未完成區級考核指標且綜合排名倒數第二名的村,村主干及具體分管人員本季度績效不得評為良好及以上等次;未完成區級考核指標且綜合排名倒數第一名的村,村主干及具體分管人員本年度績效不得評為良好及以上等次。
泉州市泉港區前黃鎮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35050502000114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