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4201-3000-2025-00070
- 備注/文號:泉港森防指〔2025〕2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泉港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8
各鎮人民政府、山腰街道辦事處,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區國有筆架山林場:
為打好冬至期間森林防滅火攻堅戰,確保我區森林資源、生態環境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現將《泉港區2025年冬至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泉州市泉港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
2025年12月8日
泉港區2025年冬至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方案
為加強2025年冬至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森林火災的發生,保護我區森林資源、生態環境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和上級部門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救災、生態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防范勝于救災的理念,緊盯森林火災防控,聚焦重點工作、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堅持“預防為主、科學撲救、生命至上、積極消滅”的方針,以宣傳為先導,大力倡導移風易俗、文明祭祀,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識;以責任為抓手,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擔當,將冬至森林防滅火工作作為當前大事來抓,精準施策,扎實工作;以火源管控為重心,強化組織領導,集中人力物力,守住山頭、墳頭,把好村口、路口,杜絕一切火源進山入林,打好森林防滅火攻堅戰,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災的發生,堅決避免人員傷亡事件發生,持續保持我區冬至期間森林安全穩定。
二、工作步驟
結合我區實際,將冬至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分為四個階段:
(一)部署準備階段(12月15日前完成)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嚴峻性、重要性,堅決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警惕,加強領導,全面動員,周密部署,全力抓好各項防范工作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1.區森防指組織召開全區冬至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會議,對冬至期間全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
(責任單位:區森防辦 完成時限:12月15日前)
2.各鎮(街道、林場)、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相應工作方案,確定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全面部署。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林場,區應急局、自然資源局、民政局、民宗局、農水局、文體旅游局,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泉州市森林消防大隊,區森防指其他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12月15日前)
3.各鎮(街道、林場)分解落實任務到具體人員,采取鎮(街道)包村、村包組、組包戶、管護人員包片等形式落實火源管理措施,進一步細化管理山頭、地塊、設卡位置和人員安排(具體包組(包片)花名冊與設卡明細于12月15日下午下班前書面報送至區森防辦),做到責有人擔、事有人管。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林場 完成時限:12月15日前)
(二)全面實施階段(12月16日起至12月21日)
1.多措并舉,精準宣傳。在秋冬季森林防火宣傳月活動基礎上,落實落細各項宣傳工作,多措并舉,切實提高群眾意識,打通森林防滅火工作“最后一公里”,營造濃厚防火氛圍。
(1)區森防辦提請區政府發布冬至期間森林防火禁火令。
(責任單位:區森防辦 完成時限:12月18日前)
(2)區委宣傳部要牽頭組織區融媒體中心及時宣傳報道各鎮(街道)、各部門在森林防滅火工作方面的好經驗好做法,對森林防火禁火令、倡議書、告知書等宣傳內容在電視臺進行滾動播放,并通過微信公眾號進行大范圍轉發。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 完成時限:冬至期間)
(3)區分人群特點,精準靶向宣傳。
針對中小學生人群,通過區教育局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印發《關于森林防火致家長的一封信》(詳見附件1)宣傳材料,分發到全區各中小學學生手中,與家長一起學習。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完成時限:12月17日前)
針對林區常住戶、特殊人群,與林區常住戶、特殊人群的監護人簽訂《森林防火安全承諾書》(詳見附件2)。針對農村中老年人及農村“三不”(不懂法、不識字、聽不懂普通話)野外用火主體,開展入戶(林區周邊村)、入祠堂、入寺廟、入企業發放《森林防火安全告知書》(詳見附件3)。用普通話、方言分別錄制宣傳語(1至2條通俗易懂、簡短的森林防火口號)在主要進山口、菜市場、祠堂、寺廟等人群聚集區進行24小時不間斷播放。利用村村響廣播進行宣傳,特別是利用早上、中午、下午等居民在家時段循環反復播放。安排巡邏車加強對山邊林邊、散墓和國道、省道、高鐵、輸油管廊、電力走廊及危化企業周邊等重點區域進行巡查、宣傳。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林場 完成時限:12月17日前)
在旅游景區、主要進山路口、人群聚集區張掛橫幅,刷新宣傳牌,張貼禁火令等,橫幅需簡潔明了、通俗易懂。后龍鎮、峰尾鎮、山腰街道、國有筆架山林場懸掛橫幅或噴刷(刷新)宣傳標語不少于10條,南埔鎮、界山鎮、前黃鎮不少于20條;涂嶺鎮不少于30條;區文體旅游局根據我區景點實際進行懸掛橫幅或噴刷(刷新)宣傳標語。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林場,區文體旅游局 完成時限:12月18日前)
針對廣大手機用戶,采取把《移風易俗 文明祭掃 平安冬至倡議書》(詳見附件4)《森林防火禁火令》等文章通過微信公眾號轉發,在網絡上營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圍。于12月19—21日分批次向全區手機用戶推送手機短信30萬條。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林場,區自然資源局 完成時限:12月19—21日)
2.快速應急,強化備勤備戰。
(1)開展專項整治。各鎮(街道、林場)要組織人員和力量深入重點部位進行全方位、拉網式的森林防火安全檢查,緊盯重點環節、重點部位、重點工程和重點時段,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林緣及林下可燃物清除工作,重點是對歷年來冬至期間森林火險高發的山頭地塊進行登記造冊,組織人員進行有針對性清除隔離,全面消除安全隱患,嚴防森林火災發生。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林場 完成時限:12月17日前)
(2)落實保障措施。區森防辦、各鎮(街道、林場)及各林區村要分別對所轄森林消防器材庫(室)存放的滅火彈、風力滅火機等器材物資進行清點檢查,及時購置配備欠缺的森林消防器材和滅火物資,及時檢修撲火裝備,每個林區村配備5升的桶裝水不少于50桶,配備一支撲火力量,每個鎮配備5升的桶裝水不少于100桶,配備同時撲救2場火的力量,區森防辦配備同時撲救3場火的力量。在主要林區、重要部位提前尋找水源或預置水源,為下一階段可能發生的森林火災提供物質保障(于12月17日前將力量配備花名冊、水源分布或預置位置情況報送區森防辦)。
(責任單位:區森防辦,各鎮<街道>、林場 完成時限:12月17日前)
3.強化協同作戰。各單位根據各自職責要求,各司其職、密切協調、通力合作。
區自然資源局要統籌抓好森林防滅火工作“防”這個重點環節,指導各鎮(街道、林場)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控、宣傳教育等防火工作,充分發揮護林員作用,加強巡山護林,一旦發生火情,及時響應,確保能夠快速處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區應急局要統籌協調,綜合指導森林防滅火防控工作,細化實化各項應急響應措施,確保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能有力有序有效處置。
區公安分局要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調查掌握起火原因,從重從快查處森林火災案件,通報曝光典型案例,震懾不法分子,警示和教育人民群眾。
區文體旅游局要對林區景點用火加強宣傳、管理,組織制定、落實景區景點用火規定。
區農水局要對林區周邊的農事用火安全進行宣傳,加強農田、農事用火作業管理,組織制定、落實清雜報備規定,特別是冬至高火險期。
區民政局、民宗局要結合我區民俗實際,督促做好陵園、寺廟場所及周邊100米內的火源管理,特別是煙花爆竹、金紙的使用區域;組織專人排查并消除墓區、寺廟、骨灰堂等場所的火災隱患,嚴防因人為用火引發森林火災;對祭祀殯葬用火,采取提前報備和全程跟蹤方式。
(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局、應急局、文體旅游局、農水局、民政局、民宗局,區公安分局 完成時限:常態化)
4.強化值班調度。各鎮(街道、林場)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對經核實的火情,各鎮(街道)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在接報后15分鐘內口頭報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30分鐘內掌握火情初步情況,事發后1小時內書面報送相關情況。對已上報正在撲救的森林火災,每30分鐘跟蹤上報撲救進展情況。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林場,泉州市森林消防大隊、區消防救援大隊 完成時限:常態化)
(三)決戰攻堅階段(12月18日至24日)
1.強化宣傳,“空地一體”嚴格管控。在前期宣傳造勢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宣傳效果。禁火期間嚴禁一切野外用火,護林員全員上崗到位加強巡山護林,重點時段、重點地段嚴防死守,發現情況及時報告處置,采取一切強有力措施,嚴防人為火災發生。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在重點林區、景區、寺廟、進山路口、墳墓較集中等重點部位合理設置森林防滅火檢查站,各村(社區)在各自進山路口或重點部位設置村級森林防滅火檢查站;針對散墓,采用劃片區、人盯墓的方式。同時使用具備喊話功能的無人機(租或買)進行巡山護林、用火取證。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林場,區自然資源局、農水局、文體旅游局、民政局、民宗局 完成時限:12月18日—24日)
2.關口前移,快速處置確保安全。各鎮(街道、林場)森林火災應急處突力量要前置駐防,區鎮村三級護林員要深入林區一線、撲救力量要集中待命嚴陣以待、進入臨戰狀態,按照“小火當作大火打”的要求,投入重兵、快速撲救,做到火災早處置,堅決避免小火釀成大災,甚至因麻痹釀成重災。特別是南埔鎮天湖巖和太白峰周邊,聯合石化輸油管道附近,界山鎮天馬山、九峰山和格頭山,后龍鎮巖山,峰尾鎮巖山,山腰街道塔山墓區,前黃鎮蟻山和三朱革命烈士紀念碑后山,涂嶺鎮寨山、觀音山、煙墩山和五社、路口、前歐、松園、下爐、白潼等臨近福廈高速路周邊等重點山頭地段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在鎮(街道)安排人員不間斷巡查,進山路口要派專人蹲點值勤,每個村(有冬至祭祀的山頭、林區)要配備不低于20個人的機動巡邏力量(主要攜帶2號工具和水),做到動靜結合、嚴防死守,其他重點部位由各鎮(街道、林場)自行確定,并派專人負責;各鎮(街道)要充分調動轄區派出所民警(協警)、行政執法中隊、治安聯防隊等執勤人員到相關卡點、重點區域加強值守,查收打火機、煙花爆竹、香燭等火源火種,確保火種不進山入林。區森防辦協調泉州市森林消防大隊派員參與我區開展森林防火宣傳與設卡檢查活動。
發生火情時,各鎮(街道、林場)務必安排至少一名黨政領導帶隊第一時間到達火場進行處置,快速反應,重兵投入,科學撲救,確保“打早、打小、打了”。明確現場總負責人,成立相應工作組(如信息聯絡組、秩序維護組、向導組、撲救組、水源保障組、器材供應組、火場看護組、后勤保障組等)(詳見附件5),防止出現一看現場都是人、干事不知道找誰的混亂現場,同時要加強火場管理,防止無關群眾拍攝小視頻利用微信、抖音等傳播導致輿情發酵;及時關注網上輿情,對于已經上網流傳的,要及時調查反饋,主動應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明火熄滅后,要組織足夠力量做好火場看守工作,看守火場時間不低于明火熄滅后4個小時,嚴防死灰復燃。
(責任單位:區森防辦,各鎮<街道>、林場,泉州市森林消防大隊、區消防救援大隊 完成時限:12月18日—24日)
3.嚴厲查處,快偵快破依法嚴懲。區公安分局、自然資源局要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調查掌握火災起因,對違規野外用火者或涉嫌失火、縱火犯罪的,依法依規從快從嚴查處,區融媒體中心及時派員跟蹤曝光相關肇事者及其行為,及時在泉港電視臺新聞欄目進行播報,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區法院、檢察院要加大林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設力度,依法嚴懲森林失火等破壞森林刑事犯罪案件,推動森林資源保護工作的深入開展。
(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局,區公安分局,區法院、檢察院,區融媒體中心 完成時限:火情發生時)
(四)鞏固提升階段(12月25日至12月30日)
各鎮(街道、林場)、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對冬至期間好的經驗做法進行總結推廣,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形成一套較為完備的森林火災風險防控體系,并于12月30日前將總結報送至區森防辦。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林場,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12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統一部署、條塊聯動、全面覆蓋”的原則,各鎮(街道、林場)、森防指各有關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此次專項行動,牢固樹立“人民至上、安全至上”和防范勝于救災的理念,增強責任意識,緊盯森林火災防控,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區森防指決策部署上來,不搞形式主義,不走過場。
(二)狠抓工作落實。各級各部門要把冬至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作為當前的重要任務擺上議程,按照《方案》要求,結合轄區實際,建立冬至森林防滅火專項防治工作機制,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專班,組織研究防治措施,層層壓實責任,明確責任人及具體職責,做到事有人抓、責有人擔,按照時序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三)注重工作實效。冬至期間,區森防指成立由區應急局和自然資源局領導帶隊,相關成員單位派員組成的督查指導組(詳見附件6),于12月18日至12月24日采取巡回督導的方式,對各鎮(街道、林場)、各有關單位冬至期間森林防火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①12月18日起至12月24日期間,凡發生1起森林火警的,由區森防指進行全區通報批評;發生2起以上(含2起)森林火警或1起較大以上(過火面積超15畝)森林火災的,由發生地鎮政府向區森防指作出書面檢查。②火情發生在行政區域交界處,由涉及的兩地共同派員開展撲救工作,凡因出動力量不足、緩慢或推諉導致火情進一步蔓延,由區森防指進行全區通報批評;③撲救火情產生相關撲救費用,由發生地(鎮、村)于2026年1月30日前支付到位;④對因工作不扎實、上報不及時、防控不到位、撲救不及時,導致發生森林火災或發生復燃擴大燃燒的,將提請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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